第(dì )二(🌨),依法审理涉(🗒)新就业形态(🐣)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,案例2“某餐饮配送公司诉某保险公司(sī )责任保险合同(tóng )纠纷案”明确,认定是否属于相关责任保(😏)险中约定的(🎃)“业务有关工(⛏)作”,应(yīng )当依据保险合(hé )同约定的具体理赔情形,结合法律规定、企业经营范围、劳动者从业类型、从事有关行为(wé(⛸)i )对于完成业(💗)务工作的必(🏻)要性及是否受企业指派等因素综合考量。鼓励企业通过购买商业保(bǎo )险,保障遭受(shòu )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因劳动者执(💱)行工作任务(👂)造成损害的(🙀)第三人,及时获得救济(jì ),分散企业风险,推动新业态经济健康规范发展。
从“落脚”到“扎根(gēn )”如何解好“用人”难题?
(🌾)裁判结果及(🛥)理由
科(🍘)德罗:“截至目前,我们已经取消了34个6月份的航(háng )次,这个数字(zì )实际上已经超过了我们在疫情期间的取消量,那时候可是供应链遭(🤜)遇到的最(zuì(⏪) )危急时刻。”
(🔥)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,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某运输公司与杨某是否存在劳(láo )动关系。《中(zhōng )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(📤)七条规定:(🤮)“用人单位自(📘)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(guān )系”,据此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关系。而劳动关系的本(běn )质特(🚄)征是支配(pè(🔑)i )性劳动管理(🖥)。本案中,其一,某运输公司确认杨某在某平台注册的账号须选(xuǎn )择该公司绑定(dìng ),并经公司审批。杨某在工作过程中需要(🚿)服从某运输(🦇)公司安排,某(🐫)运输公司存在对杨某进(jìn )行扣罚等劳动(dòng )管理行为。杨某对运输任务、运输价格均不具有自主决定权。其二,某运输(shū )公司与杨某(🎞)按(àn )月结算(🦆)工资,某运输(🎄)公司确认杨某基本每天都有接单,相关运输收入构成杨(yáng )某主要经济来(lái )源。其三,杨(yáng )某从事的是混凝土运输工作,属(🗼)于某运输公(🏸)司的业务组(👙)成。综上,某运输公(gōng )司与杨某之间(jiān )存在用工事实,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,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。
基(jī )本案情(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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